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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员和失信被执行人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4-11-29 14:08:08来源:

导读 失信人员和失信被执行人在法律上有一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失信人员:是一个通常的称谓,简单理解就是一个人不讲诚信。在司法层面

失信人员和失信被执行人在法律上有一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失信人员:是一个通常的称谓,简单理解就是一个人不讲诚信。在司法层面,失信人员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具有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也就是说,只有那些符合一定条件且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才会被称为失信人员。这些条件通常包括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拒绝报告财产或虚假报告财产等。因此,失信人员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可以包括未履行民事、行政等法律义务的人员。

失信被执行人:则是特定法律背景下的特定称谓,主要出现在民事诉讼中。他们是未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并且具有违法违约等行为,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这些被执行人会受到一系列信用惩戒措施的限制,如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简单来说,失信被执行人是已经被法律判决需要履行的债务人,但其行为被认为不符合信用原则而被列入失信名单。

因此,失信人员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可以涵盖更广泛的法律背景下不诚信的人,而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特定法律背景下被明确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不过,两者的本质都是指不遵守信用承诺或法律规定的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准确全面的信息,可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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