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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5-02-18 18:53:39来源:
导读 标题: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指南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是为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设立的一项长期住房储金。它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缴纳,存入...
标题: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指南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是为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设立的一项长期住房储金。它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缴纳,存入个人账户,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
一、缴存规定
在石家庄,凡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应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目前,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均为12%,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石家庄市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二、提取条件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 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4. 离休、退休;
5.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 出境定居;
7.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三、贷款政策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低利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帮助职工实现购房梦想。贷款额度根据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情况、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20%。
四、注意事项
职工在使用住房公积金时,需注意遵守相关规定,如提前还款、变更还款方式等事项,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同时,要保管好相关证件和材料,以便顺利办理各项业务。
总之,住房公积金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制度,对于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希望广大职工能够充分了解和利用这一政策,为自己和家人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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