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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2年39号

发布时间:2025-02-26 10:30:12来源:

导读 《财税2012年39号文: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在2012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税2012年39号文件,即《关于研究...

《财税2012年39号文: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2012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税2012年39号文件,即《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该文件对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通过税收优惠的方式,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提高企业的研发投入,推动企业创新,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根据财税2012年39号文件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进行摊销。这一政策的实施,大大降低了企业研发的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研发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的创新发展。

此外,财税2012年39号文件还明确了企业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等。这为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提供了明确的指引,避免了因理解偏差而导致的税收风险。

总的来说,财税2012年39号文件的出台,是政府对企业创新活动的一种支持,也是对企业未来发展的鼓励。它不仅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也为我国的科技创新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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