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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境外金融机构远期外汇成本

发布时间:2021-09-08 14:06:45来源:

导读 境外金融机构远期外汇成本上升。6日晚,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加强境外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购售业务宏观审慎管理有

境外金融机构远期外汇成本上升。

6日晚,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加强境外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购售业务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银行间外汇市场外资金融机构与境外客户长期售汇产生的头寸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持平时,应支付外汇风险准备金。

根据通知,外汇风险准备金按月支付至上月持平,准备金率为20%,准备金利率为零。新规将于2016年8月15日起施行。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正伟对此发表评论称,央行已经对国内金融机构进行了此类监管,并收取了准备金。此后,央行允许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市场,这些机构未来可能会代表客户进行衍生品交易。在这种背景下,如果境内机构不按照同样的标准收取准备金,境内外机构在交易中就会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就会出现监管套利的漏洞。因此,这一规定只是根据形势的发展而“打补丁”。

此外,通知提出,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境外金融机构应向交易中心报送外汇风险准备金存款基数和应存入的外汇风险准备金金额,并于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外汇风险准备金(美元)划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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