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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图书馆新馆里面有餐厅吗(宁波市图书馆)

发布时间:2022-06-02 17:36:40来源:

导读 相信目前很多小伙伴对于宁波市图书馆都比较感兴趣,那么小搜今天在网上也是收集了一些与宁波市图书馆相关的信息来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够帮助

相信目前很多小伙伴对于宁波市图书馆都比较感兴趣,那么小搜今天在网上也是收集了一些与宁波市图书馆相关的信息来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1、宁波市图书馆创建于1927年,馆舍面积近12000平方米,系综合性公共图书馆,藏书品种及收藏的地方报刊,在浙东地区最为丰富和完整。馆内设图书外借室、报刊阅览室、图书阅览室、古籍地方文献艺术阅览室、少儿图书室、电子阅览室、盲人阅览室等服务窗口,365日天天开放。无馆休。

2、馆藏古籍图书近十万册,中文图书初步形成以艺术、经济、医学等几大块为馆藏重点的藏书体系。1997年起,建立地方文献资料库,收藏有甬籍文人、院士等著名人士的著述,以及各类宁波地方报刊、地方志等。地方文献的收藏已成为馆藏的另一特色。宁波市图书馆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办馆方针,本着“服务第一,读者至上”的原则,每年开展各种类型读者活动,不断推出便民服务新举措,如创建社区阅览室、推出网上借书、开通流动图书馆等等,服务于基层,促进资源共建共享。多年来一直保持省市“文明单位”称号。宁波市图书馆地处姚江南堍,靠近江滨公园,交通便利,环境清幽宜人,是读书学习的理想场所。

3、宁波市图书馆肇始于民国十六年(1927)的宁波市市立图书馆,后易名鄞县县立图书馆。

4、1949年6月,宁波市军管会文教部接管鄞县县立图书馆。经清点,藏书1.5万余册,古籍占半。职员尚余3人。尔后经宁波市文教局组织整理其藏书,将可用之图书移交市人民文化馆阅览室,古籍移藏于天一阁古物陈列所。

5、1953年10月29日,宁波市图书馆在中山公园旧馆址重新成立,工作人员6人,馆舍面积660平方米,藏书8946册,部分为宁波市文化馆交回来的前鄞县县立图书馆藏书。采用《全国中小型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分类。设外借室、成人阅览室、儿童阅览(采编)室。

6、1954年1月1日正式对外开放,年末藏书18985册。

7、1956年,设专职馆长,工作人员11人,增设科技图书资料室。

8、1957年,整理前鄞县县立图书馆移藏于古物陈列所之古籍,于尊经阁设宁波市图书馆古籍阅览出借处。同年,增设农村图书流通书库。

9、1958年3月,开始建立中共宁波市图书馆党支部。

10、1962年9月9日,迁馆于药行街桑园巷前仁慈堂旧址(右图),设于尊经阁之古籍阅览处和设于儿童公园内之儿童图书室同时迁入。馆舍1400平方米。工作人员10人,设采编室、外借处、古籍部、少年儿童阅览室、流通辅导组。“文革”前,藏书159249册,内古籍73000册。“文革”期间,古籍和许多名著被禁锢,不少借出图书收不回来。

11、1969年10月,馆舍被占为市文化系统“斗、批、改干校”、图书馆关闭。

12、1970年2月21日,宁波市图书馆建制撤销,组成宁波市图书文物馆。

13、1978年11月5日,宁波市图书馆恢复建制,工作人员14人,启用前被禁锢之图书,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对全部馆藏开始整理改编,开办图书馆专业函授班、电大班、短训班,培养青年骨干。

14、1983年,工作人员24人,藏书31.6万册,设古籍书库、采编组、社科组、科技组、宣传辅导组、少年儿童图书室、后勤组等机构。

15、1985年,新建4300平方米的阅览大楼,馆舍面积达6288平方米。

16、1988年11月,迁入位于永丰路新落成的宁波市包玉刚图书馆。

17、1989年5月1日正式开馆。新馆地处姚江南堍,面临江滨公园,交通便利,环境清幽宜人。

18、20年市政府投资2000多万元再次进行扩建装修,总面积达到12000平方米。现藏书80余万册,设图书外借室、报刊阅览室、图书阅览室、古籍·地方文献阅览室、艺术阅览室、少儿图书室、电子阅览室等服务窗口及采编部、辅导部、技术部、办公室等部门,每周开放74小时。(2006年)

19、一、适用范围

20、宁波市公共图书馆借阅卡适用于宁波市公共图书馆联盟馆,具体包括:宁波市图书馆、海曙区图书馆、江东区图书馆、江北区图书馆、镇海区图书馆、北仑区图书馆、余姚市图书馆、慈溪市图书馆、奉化市图书馆、宁海县图书馆、象山县图书馆以及开通“一卡通”功能的流动图书馆。宁波市公共图书馆联盟目前共拥有中文纸质图书330万余册,年订阅纸质期刊1万余册,年订阅电子期刊1万余种,电子图书100万余种。读者可持证在上述图书馆阅览、外借图书,所借图书通借通还。

21、二、借阅卡办理

22、(1)借阅卡的发放

23、★成人读者借阅卡:

24、发放对象:年满14周岁的中国公民,持本人身份证,交纳一定押金(退卡还款),填写读者登记表,即可办理。首次办卡免工本费。

25、押金分三种(可选择):

26、A、100元押金,一次借书5册,借期30天,续借30天。

27、B、200元押金,一次借书8册,借期30天,续借30天。

28、C、300元押金,一次借书10册,借期30天,续借30天。

29、★少儿读者借阅卡:

30、发放对象:未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持本人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交纳一定押金(退卡还款),填写读者登记表,即可办理。首次办卡免工本费。

31、押金分二种:

32、A、50元押金,一次借书3册,借期30天,续借30天。

33、B、100元押金,一次借书6册,借期30天,续借30天。

34、(2)借阅卡的补办

35、借阅卡如有损坏或遗失,可在原办卡处补办,每个借阅卡收取补卡费10元。

36、(3)借阅卡的退还

37、读者办卡和退卡地点必须一致。退还借阅卡须凭本人身份证、押金收据及借阅卡;如代为退卡,还须加上代办人身份证。退还借阅卡前须归还所借书刊,并结清相关费用,再退还押金,退卡后借阅卡还回图书馆。

38、(4)借阅卡的其它有关事项

39、借阅卡仅限本人使用,一旦丢失,须及时挂失,挂失前所产生的损失由借阅卡所有者承担,挂失后发现有冒用情况,工作人员有权收回。每位读者只能申办一个借阅卡。为加快图书流通,读者请在借阅期内归还书刊,超过借阅期,每天每册需交纳超期费0.10元。图书馆书刊属国有资产,每位读者应细心爱护。读者借到书籍请仔细检查,发现缺页、污损等情况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以明责任。如读者发生图书遗失、撕页、污损等情况,应按章赔偿。

40、普通图书赔偿标准:出版年份距遗失日期1年内,原价赔偿;1年以上,5年以内,2倍赔偿;5年以上,10年以内,3倍赔偿;10年以上,15年以内,5倍赔偿;15年以上,20年以内,10倍赔偿;20年以上,20倍赔偿。普通图书污损赔偿标准,由各馆按污损程度参照遗失标准酌情确定。

41、珍藏图书赔偿标准由各馆自定。

42、图书外借室

43、⑴图书外借室实行全开架借阅,读者凭成人借书证进行借书。

44、⑵100元押金,一次借书5册;200元押金,一次借书8册;300元押金,一次借书10册。借期全部为30天,可续借一次(如超过借期,则无法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同样为30天。

45、⑶读者可通过宁波市图书馆网站或电话(87368506)进行续借。

46、⑷读者可通过宁波市图书馆网站在线服务栏目进行预约借书。

47、⑸读者请在借阅期内归还图书,超过借阅期,每天每册需交纳超期费0.10元。

48、⑹读者选书时,请使用“代书板”,阅后不借,请将图书放回原处。

49、⑺进入外借室的读者,请将雨具、食品、有色饮料及个人书刊资料等放在“读者寄包柜”。

50、⑻保持室内安静,请勿在室内打手机、喧哗、戏闹,在阅览椅上躺卧、睡觉等,以免影响他人借阅。

51、⑼爱惜图书馆的图书,借到书籍请仔细检查,发现缺页、污损等情况应及时与管理员联系,以明责任。如发生图书遗失、涂改、污损等情况,按规章赔偿。

52、⑽妥善保管好借书证,如遗失请及时到大厅服务台办理挂失或补证手续,挂失前若有损失读者自负。

53、⑾请读者自觉遵守本室的有关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管理,遇有紧急事件发生,请依据工作人员的指引疏散。

54、少儿阅览室

55、⑴凭少儿借书证进入少儿图书室借阅。

56、⑵期刊、报纸、连环画等只供在室内阅览,不予外借。

57、⑶超过借阅期限,每天收超期费0.10元,以此类推。

58、⑷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59、⑸爱护图书,不得遗失、涂改、污损、折叠、裁剪或撕毁等,否则按《读者损坏、遗失书刊的有关规定》赔偿。读者借到书籍请仔细检查,发现缺页、污损等情况应及时与管理员联系,以明责任。

60、⑹妥善保管好借书证,如不慎遗失,请及时与管理员联系挂失,挂失后三个月凭押金收据补证。

61、图书阅览室

62、⑴图书阅览室文献实行开架、闭架阅览。

63、⑵本阅览室文献只限室内阅览,不予外借。

64、⑶阅览文献,每人每次限取图书1册,请自觉使用代书板取阅,阅读完毕请放回原处或放至阅览桌上,由工作人员还架。

65、⑷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请不要在文献上涂画、批注、圈点、撕页、污损、偷窍,如发现上述情况之一者,按《图书馆书、报、刊赔偿条例》赔偿。读者阅览图书时如发现损毁情况,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以明责任。

66、⑸请勿携带本馆外借室图书及食品、有色饮料等进入阅览室。

67、⑹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手机、乱丢废纸、果皮、吃零食、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68、⑺复印文献资料,请办理相关复印手续,在指定地点复印,复印后请立即归还。

69、⑻本阅览室为读者提供“宁波网络图书馆”数字资源的阅读、查询服务,如需打印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70、⑼本阅览室同时提供参考咨询服务、重点读者服务和馆际互借服务。

71、⑽请遵守本馆阅览规则,做一个文明读者。

72、⑾读者如有其他需要,请咨询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73、报刊阅览室阅

74、⑴本阅览室报刊只限于室内阅览,不予外借。

75、⑵阅览开架报、刊,每人每次限取2-3册,阅读完毕请放回原处。(请注意色标及编号)。

76、⑶需查阅过刊、过报,请先填写检索目录单,交由工作人员提取,阅毕归还,请勿随意乱放。

77、⑷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请不要在报刊上涂画、批注、圈点、撕页、污损、偷窍,如发现上述情况之一者,按《图书馆书、报、刊赔偿条例》赔偿。读者取阅报刊时如发现损毁情况,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以明责任。

78、⑸请勿携带本馆外借室图书及食品、有色饮料等进入阅览室。

79、⑹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手机、乱丢废纸、果皮、吃零食、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80、⑺复印报刊资料,请办理相关复印手续,在指定地点复印,复印后请立即归还。如遇中缝需要拆装订线时,须付装订费10.0元。

81、⑻本阅览室为读者提供“宁波网络图书馆”数字资源的阅读、查询服务,如需打印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82、⑼请遵守本馆阅览规则,做一个文明读者。

83、⑽读者如有其他需要,请咨询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84、古籍·地方文献·艺术阅览室

85、(1)本阅览室文献只限室内阅览,不予外借。

86、(2)阅览文献,每人每次限取图书1册,请自觉使用代书板取阅,阅读完毕请放回原处或放至阅览桌上,由工作人员还架。

87、(3)阅览半开架和闭架书刊,请先填写索书单,交由工作人员提取,阅毕归还,请勿随意乱放。

88、(4)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请不要在文献上涂画、批注、圈点、撕页、污损、偷窍,如发现上述情况之一者,按《图书馆书、报、刊赔偿条例》赔偿。读者阅览文献时如发现损毁情况,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以明责任。

89、(5)请勿携带包、雨具、个人书刊资料及食品、有色饮料等进入阅览室。

90、(6)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手机、乱丢废纸、果皮、吃零食、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91、(7)复印文献资料,请办理相关复印手续,在指定地点复印,复印后请立即归还(另:除当代影印本外,古籍资料不可拍照、复印、复制和全抄)。

92、(8)本阅览室为读者提供“宁波网络图书馆”数字资源的阅读、查询服务,如需打印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93、(9)本阅览室同时提供参考咨询服务、重点读者服务和馆际互借服务。

94、(10)请遵守本馆阅览规则,做一个文明读者。

95、(11)读者如有其他需要,请咨询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96、盲人阅览室

97、⑴盲人阅览室免费为盲人读者提供上网、盲文图书阅览等服务,读者请出示有效证件进入阅览室,办理登记手续,读者凭盲人借书证方能进行借书。

98、⑵每人每次可借阅盲文图书一册或有声资料三盒(DVD除外),借期21天,读者可通过电话(87265115)续借一次,续借期为21天。

99、⑶超过借阅期限,收取超期费每天每册0.10元,以此类推。

100、⑷阅览开架图书,每次限取一册,阅毕请放于阅览桌上。

101、⑸请爱护盲文资料,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按原价二倍赔偿。

102、⑹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共同维护借阅环境。

103、⑺盲人读者持残疾证或身份证,交纳押金100元,到大厅服务台办理盲人借书证。

104、⑻读者如在借阅时需要提供帮助,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105、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06、⑴本室为文化共享工程专用电子阅览室,提供文献视频点播、学习培训、上网浏览等服务。

107、⑵读者入室应按要求登记,并在指定的微机上操作使用。

108、⑶爱护计算机设备,按规范进行操作。如有故障,请立即告知工作人员,请勿随意插拔、移动或更改设置。

109、⑷请勿在室内抽烟、吐痰、大声喧哗及饮食。

110、⑸保证文化共享工程设备系统安全,请勿随意安装和删除信息数据和程序,禁止随意更改计算机的系统参数设置,不得传播计算机病毒。

111、⑹禁止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发布、传播反动的、色情的、危害他人的信息。

112、⑺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要定期检修,勤于维护,做好记录,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转。

113、周一 3:00-20:30

114、周二-周五 8:00-20:30

115、节假日 8:30-17:00

116、邮编:3150

117、公交线路:3路 10路 118路 517路 527路 816路可直达。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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