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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大疫情防控及相关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发布时间:2021-08-29 06:02:22来源:

导读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大对疫情防控和相关企业融资担保的支持力度12日,记者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获悉,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近日发布通知,进一步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大对疫情防控和相关企业融资担保的支持力度

12日,记者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获悉,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近日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受疫情影响企业、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的融资担保支持。本次《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支持疫情防控和相关企业发展的通知》制定了全力为涉疫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为保险企业提供续保服务、提高担保补偿和再担保补偿的补偿效率等相关实施办法和工作要求。

通知明确,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将于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担保企业提供再担保。贷款担保项目提供再担保,按融资贷款金额的20%分担风险责任,再担保费用减半;对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各级政府融资性担保再担保机构提供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贷款担保项目,再担保费减半;对其他省(区、市)各级政府融资性担保再担保机构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相关行业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项目,在省级融资性担保再担保合作机构落实再担保费减免政策的前提下,再担保费减半收取。同时,对符合各级政府融资性担保再担保机构要求的100万元及以下贷款担保项目,继续免收再担保费。

通知指出,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与保险业务平稳衔接,协调银行尽快放款,不放款、不压贷、继续放款;省级融资性担保再担保机构应优化再担保业务补偿流程,按月向辖区内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支付补偿资金,并及时向国家融资性担保基金申请补偿。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将加快补偿项目评审,及时按责任分担比例拨付补偿资金,为政府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补偿资金。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表示,将会同各级政府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工作,确保政策惠及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以及广大“双创主体”、小微企业、“三农”等易受疫情影响的实体经济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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