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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整改新规揭晓 P2P拆分资产管理业务需要统一受理

发布时间:2021-09-13 20:03:00来源:

导读 P2P出现互纠新规,资产管理业务需要统一受理。日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

P2P出现互纠新规,资产管理业务需要统一受理。

日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号文件(29号文件),再次强调金融许可证企业不得从事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并着重指出,从网贷(P2P)分拆出来的资产管理业务主体应视为网贷平台的一部分,应一并受理。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备案。

业内人士认为,29号文件的解读不应该只落在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上,包括不引导投资,不绕开金交所——。这些实际上是资产管理业务规范,是现有监管意见的延续。

29号文件相当严格。

据悉,中央在3月28日的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规范了银行、保险公司、券商、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

同日,互金整治办29号文件明确规范非持牌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其中强调,无论是发行资产管理产品还是销售资产管理产品,都必须持牌。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不被视为许可证。

此外,29号通知相当严格,要求任何未经许可在互联网上分销或销售资产管理产品的人都应立即停止,最迟在2018年6月前将资产管理股票业务降至零。此外,对网贷从发行和销售(含“引流”)两个方面进行整改,再次重申2016年央行等部委发布的《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学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通知》(29号文件)对互联网平台、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地方金融交易中心的影响很大,因为一些已经获得——代销资产管理产品资格的机构,如基金销售业务,可能会继续代销相关产品,但发行资产管理产品的平台将没有机会。

定向投资可能绕不过黄金交易所。

值得注意的是,定向委托投资、收益权转让等商业模式被视为非法金融活动,并非最新内容。针对场外资产风险,监管部门已经有所行动。重点整治对象之一的——金融资产交易场所,要求不得拆分权益,降低投资者门槛,变相突破200名私募投资者上限。

此外,金木整治办此前于2017年7月发布了64,《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号文件。64号通知要求,各互联网平台停止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非法经营,同时妥善化解存量违法违规业务。记者了解到,截至昨日,包括腾讯旗下理财通、京东金融、苏宁金融、HNA旗下聚宝汇在内的多家互金平台已暂停相关产品的发行或撤单。

分拆出来的资产管理业务也要接受。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有资产管理服务的P2P平台,或者有资产管理服务的平台拆分分离为不同的实体,监管部门会将分离出来的实体作为网贷平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起进行受理。在网贷平台备案的冲刺阶段,这一规定将对此类平台的备案产生较大影响。

据悉,为谋求合规,多家综合性互联网金融机构的P2P平台进行了转型,将网贷业务与包括资产管理业务在内的其他业务分离。据业内人士透露,金木整治办规定,拆分后的实体应视为原网贷机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使得平台的拆分努力付之东流。

唐,资财银行首席执行官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成认为,互联网平台一直是监管开展定向委托计划、收益权转让等业务的盲点。P2P业务监管明确后,点对点借贷中不会通过信息中介平台运营此类业务。部分平台将上述业务拆分,部分平台将聚焦定向委托融资。这份整改文件对这类业务监管明确,标准严格,基本没有后续操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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