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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结算银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9-18 06:02:36来源:

导读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结算银行管理办法》。作为交易所的核心功能之一,“结算”是交易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为确保结算资金的效率和安全,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结算银行管理办法》。

作为交易所的核心功能之一,“结算”是交易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为确保结算资金的效率和安全,上海保险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今日正式发布《上海保险交易所结算银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此举标志着我国保险结算制度规范化迈出坚实一步,对我国多层次保险市场体系的形成具有深远意义。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集中统一的基础设施,我国保险业在结算时存在一些痛点和难点,如业务效率低、运营成本高等。针对上述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作为全国性的行业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也是保险市场唯一的交易所,自成立以来一直在积极部署保险结算领域。在制度建设过程中,上交所充分考虑了保险产品非标准化、交易时间连续化、交易对手全球化的特点,利用后发优势和最新科技成果,初步构建了具有鲜明保险业属性的结算和银保资金划转制度。

据了解,上交所结算和银保资金划转系统可支持多周期、多模式、多币种结算,可为保险行业各类业务提供高效、低成本、灵活、安全、可靠的结算服务,填补了我国保险要素市场结算领域的空白。

为提高交易结算效率,保障业务顺利开展,交易所一般会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和行业特点,选择符合要求的银行作为合作银行,并出台相应的管理措施。

据了解,上交所已与9家银行合作定制开发专属银行保险资金转账系统。《办法》的发布,在规则层面明确了证券交易所清算行的准入标准和管理要求,在资质申请、业务开展、风险管理措施等方面明确了清算行,有利于深化证券交易所与银行机构的业务合作。

具体而言,《办法》规定,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结算银行资格的银行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成为证券交易所会员;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银监会对银行资本充足率、流动性和资产负债率的要求;证券交易所及其子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所在地至少有一家能够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的分支机构;有全国范围的我行实时汇款系统,我行系统内结算资金的汇款可以实时收到;制定证券交易所资金结算业务技术和通信故障等异常情况下的内部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

业内专家表示,上交所制定发布《办法》,旨在规范资金结算业务,建立保险交易领域集中交易结算机制,为我国保险业规范的场内公开交易市场建设夯实结算基础。

目前,上交所为地震巨灾保险业务中的共同被保险人提供了高效、低成本的结算服务,积极推进再保险、财产保险共同保险、保险资产管理等结算服务。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境内结算,上交所还实现了跨境结算,具有自由贸易账户结算、境外保证金收取等功能。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上述相关服务,对于深化保险业供给侧改革、防范保险业风险、增强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保险业国际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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