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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消息 胜华新材定增遭问询,被追问本次大幅新增产能的合理性、紧迫性及产能消化措施

发布时间:2023-03-31 19:02:33来源:

导读 胜华新材3月31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上交所要求公司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4...

胜华新材3月31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上交所要求公司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4条对募投项目用地情况进行补充披露。要求公司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的区别与联系,本次募投项目选址的主要考虑,通过本次募投项目涉足新产品及应用领域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是否符合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的要求;公司是否已取得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资质、许可等,公司主营业务及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是否已具备和掌握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工艺,技术来源于外部的具体情况及其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重要性程度;按不同募投项目产品列示现有及规划产能情况,结合细分市场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竞争格局、空间及成熟度、竞争对手产能及扩产安排、意向客户或订单、自产耗用量等情况,进一步说明本次大幅新增产能的合理性、紧迫性及产能消化措施;公司及控股、参股子公司是否从事房地产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是否投向房地产相关业务。

上交所还公司补充披露眉山公司的基本情况,共同设立公司的原因、背景、必要性和合规性、相关利益冲突的防范措施;通过该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原因、必要性和合理性。要求公司说明:公司通过胜华新能源、眉山公司等实施募投项目的背景,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各募投项目的具体方式,少数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提供借款,列示金额、出资时间、增资价格或借款利率等主要内容;盈嘉合壹的持有人及份额、实缴出资、实际控制人等情况,公司及盈嘉合壹对眉山公司的出资情况,结合眉山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实际运营情况等,说明公司能否有效控制眉山公司,通过眉山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情形。

根据公司此前发布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6080.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亿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年产30万吨电解液项目(东营)、年产20万吨电解液项目(武汉)、22万吨/年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项目、年产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年产5万吨湿电子化学品项目、年产3万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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