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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134号文件原文

发布时间:2025-02-08 22:17:54来源:

导读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在2017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产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俗称“134号文”)。该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在2017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产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俗称“134号文”)。该通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人身保险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以下是该通知的部分核心

一、强化产品设计管理

1. 限制快速返还:自2017年10月1日起,所有新开发的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的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五年之后,并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费的20%。

2. 保障功能:要求产品设计应以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为主,不得偏离保险本质,严禁将保险产品异化为短期理财产品。

二、严格销售行为管理

1. 销售宣传: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不得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不得以赠送保险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

2. 信息披露:加强产品信息披露,确保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产品信息,提高透明度。

三、加强监管力度

1. 定期检查:监管部门将加大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通过上述措施,旨在引导保险公司回归保险保障本源,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要理性选择,注意防范金融风险。

请注意,上述内容是基于“134号文”的主要精神进行的概括性描述,具体条款请参考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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