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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出台政策鼓励创业园区吸纳高校毕业生

发布时间:2021-08-26 04:22:32来源:

导读 太原市出台政策,鼓励创业园区吸纳高校毕业生今年太原新增高校毕业生12 5万人。针对高校创业者创业初期普遍面临的问题,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

太原市出台政策,鼓励创业园区吸纳高校毕业生

今年太原新增高校毕业生12.5万人。针对高校创业者创业初期普遍面临的问题,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相关政策,补贴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支持高校毕业生落户。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首次入驻实体数量应在50家以上,且创业孵化成功率在30%以上的,给予创业孵化示范基地50万元补贴。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通过评估后的第二年和第三年,每年至少在原有实体数量的基础上新增20家实体。每增加一个创业实体,就业3人及以上,将增加额外补贴2万元;每成功孵化1户并迁出基地继续创业的,增加2万元补贴资金。每个基地最高补助资金不得超过200万元。

市级创业示范园面积首次不低于3000平方米,入园创业主体80余家,创业稳就业320余人,给予创业示范园补贴资金50万元。创业示范园区评估后的第二年和第三年,每年在原有实体数量的基础上,至少增加20家创业实体。每增加一个创业实体,就业3人及以上,将增加2万元。补贴资金;按照每户吸纳3人计算,每增加一人将给予补贴2000元。每个创业示范园区的补助资金不得超过200万元。

每一名进入园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园区3000元补贴资金,每一名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给予园区1000元补贴资金,按照每户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资金。如果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在未来2年内新入驻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园区可继续申请补贴。

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为入驻企业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租金减免以及基地和园区的管理运营,不得用于人员费用和基本建设支出。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一次性建设补贴主要用于创业园区建设。

已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市级创业示范园区,正在享受或已享受县级补助资金的,发放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2亿元补助金额。已确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的,各级财政补贴总额不得超过相应基地的最高补贴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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