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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发布时间:2021-08-27 10:02:28来源:
导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记者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为规范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有效防范风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记者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为规范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有效防范风险,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号公告。明确规定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不得用于投机目的,而应以对冲或规避风险为目的。保险资金应当以资产组合形式参与并开立交易账户,对账户、资产、交易和会计核算实行独立管理,严格进行风险隔离。
根据规定,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时,应当根据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的要求,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保险机构应当根据公司及其资产组合的实际情况,动态监测相关风险控制指标,制定风险对冲有效性预警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对交易进行风险预警,建立国债期货交割规则。对于实物交割品种,应充分评估交割风险,制定应急预案。
中国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的发布,进一步丰富了保险资金的风险对冲工具,有利于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增强抗风险能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有序推进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
为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同步修订《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和《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统一监管标准,完善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制度,有利于扩大保险机构选择,夯实保险机构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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