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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玉米、小麦三大粮食作物种子生产 列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费补贴目录

发布时间:2021-09-09 08:05:35来源:

导读 水稻、玉米和小麦三大粮食作物的种子生产,列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费补贴目录。为促进我国种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稳定主要粮食作物种子供应,保

水稻、玉米和小麦三大粮食作物的种子生产,列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费补贴目录。

为促进我国种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稳定主要粮食作物种子供应,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通知,将水稻、玉米、小麦种子生产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目录。通知中明确表示,农户、种子生产合作社、种子企业等。三、凡开展种子生产的三大粮食作物符合要求的,应缴纳其农业保险费,应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费补贴目录,补贴比例按照《种植业补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三大规定的粮食作物种子生产,是指依照种子法的规定,依据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规定或者经当地农业部门备案开展的水稻、玉米、小麦的种子生产,包括繁殖和商业化生产等种子生产环节。

保险代理机构应当使用保险监管部门统一发布的示范条款,保险责任范围为种子生产面临的自然灾害、病虫害等风险造成的产量损失或质量损失,保险金额为保险对象生长期间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申请人和被保险人应为实际的土地经营者。实际土地经营者的种子生产风险已经完全转移给种子生产组织的,种子生产组织也可以作为申请人和被保险人。

符合规定的三大粮食作物种子品种,由各级农业和种子主管部门负责以适当方式向保险机构提供。各级农业、种子主管部门应当协助保险机构对保险标的进行审核确认,以及灾情原因认定和损失评估。各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指导保险机构做好保险产品的条款设计、费率厘定、承保理赔服务等工作。

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费补贴目录的三大粮食作物种子生产涉及的预算管理、组织管理、监督检查等事项,适用补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8年,投保农业保险的三大粮食作物种子生产可按本通知规定申请中央财政农业保险费补贴。各地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实施过程中请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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