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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消息 *ST吉艾收关注函:要求说明新控股股东向公司无偿赠与不低于7亿元是否存在利用公司信披炒作或内幕交易情形

发布时间:2022-12-20 10:04:45来源:

导读 深交所12月20日下发关于对*ST吉艾的关注函。关注函指出,12月19日,公司公告,公司新控股股东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以下简...

深交所12月20日下发关于对*ST吉艾的关注函。关注函指出,12月19日,公司公告,公司新控股股东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山高速香榆”)拟向公司无偿赠与不低于7亿元现金资产,并称该赠与无附义务、不可撤销。山高速香榆于2022年12月13日通过与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表决权协议》《一致行动协议》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

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山高速香榆本次捐赠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是否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其合规性,本次现金捐赠与相关调整安排(如有)是否实质上构成一揽子交易、是否作为后续或有相关安排的对价之一,并结合山高速香榆的控股股东身份,进一步说明本次交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净利润、净资产的影响;说明本次捐赠资金的最终来源,是否具备捐赠的能力,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等情形,如存在外部融资,列示资金融出方名称、金额、资金成本、期限、担保和其他重要条款;并报备资金来源相关证明资料。

同时,关注函还要求公司说明山高速香榆及其合伙人、实际控制人等主体与公司、公司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人员及关联方等之间的业务往来及资金往来情况,是否存在与本次捐赠事项相关的“抽屉”协议,是否存在其他与公司股权、资产、业务开展等相关的协议或安排,是否存在与公司保留上市地位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等相关的协议或安排,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协议或安排。如有,说明相关协议或安排的具体内容,是否影响本次捐赠“无附义务、不可撤销”的认定,是否符合规定;如否,要求有关各方出具相关承诺函并予以披露,明确说明如其他协议或约定与承诺函内容不一致的,以承诺函内容为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含前任)、董监高及上市公司关联方等自查近三个月对公司股票的交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利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炒作或内幕交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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