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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87条 解读(如何理解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

发布时间:2023-06-12 18:18:48来源:

导读 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如何理解,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

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如何理解,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如何理解,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方面的知识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添附:指两个以上财产所有权人财产密切混合,不可分割或分割需要较大代价。这条意思就是你俩东西混在一起后,先商量着来归谁,如果商量没结果,但是混合在一起的财产可以分离,就应该分离,各归原主,不能分离的,归价值大的一方,给对方适当补偿。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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