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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消息 立案调查结果出炉,ST海越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等事宜被查,公司及有关责任人被证监会警告罚款

发布时间:2022-09-05 21:22:30来源:

导读 ST海越9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据了解,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ST海越9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据了解,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已于2021年12月7日对公司立案。

ST海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拟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邱国良、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周勇、时任董事邢喜红、时任董事王侃作出行政处罚。现将证监会拟对上述公司及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上述公司及责任人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ST海越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邱国良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周勇、邢喜红、王侃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经查明,ST海越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相关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涉案期间,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通过“海航集团-事业部/产业集团-单体公司”三层管理结构实际管理下属公司。在财务上施行全集团一体化、垂直化、三层式控制及管理;在资金上施行现金流一体化管理,资金由海航集团统一调拨。本案中,ST海越、海南承睦商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承睦)、海南禧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禧越)、海南科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科赛)系由海航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规定,涉案期间海南承睦、海南禧越、海南科赛是ST海越的关联人。

二、ST海越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2020年2月25日、4月8日、4月9日,ST海越向海南承睦分别提供4,000万元、5,000万元、68,533.49万元;2020年4月9日、4月21日,ST海越向海南科赛分别提供36,000万元、24,000万元;2020年5月25日、5月26日,ST海越向海南禧越分别提供41,420万元、19,316.79万元。以上合计198,270.28万元,占ST海越《2020年半年度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63.19%。对于上述非经营性关联交易,ST海越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也未按照规定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截至2021年12月21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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