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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消息 未能及时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股份,迪普科技实控人收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2-11-23 23:03:31来源:

导读 11月23日,迪普科技实控人郑树生收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郑树生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

11月23日,迪普科技实控人郑树生收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郑树生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郑树生作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迪普科技2019年上市申请期间,作出《关于转让杭州宏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承诺函》,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持有的宏杉科技股权转让给公司或无关联的第三方,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予以披露。公司2020年9月10日临时股东大会豁免了其向迪普科技转让宏杉科技股权的承诺履行。其应当继续履行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所持宏杉科技股权等承诺事项。截至10月31日,其仍持有宏杉科技33.06%的股份,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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