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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消息 *ST中潜收关注函:要求说明此前披露的关于光伏支架销售业务不存在应扣除未扣除的判断是否准确

发布时间:2023-04-17 08:01:14来源:

导读 *ST中潜4月16日收到深交所关注函,2023年4月14日,深交所收到公司年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亚太)于4月13...

*ST中潜4月16日收到深交所关注函,2023年4月14日,深交所收到公司年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亚太)于4月13日出具的《关于中潜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进展情况的专项说明》(简称《专项说明》)。《专项说明》显示,中审亚太于2023年4月5日通过视频会议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向公司告知:结合现有审计证据,对公司光伏支架销售收入确认金额难以判断;初步判断公司光伏支架业务尚未形成稳定的业务模式;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实上期保留意见涉及的1239.78万元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上述收入确认存在重大舞弊的可能性;基于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22年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受到重大限制、预期无法通过执行有效的审计程序以对2022年光伏支架收入金额予以确认、对公司年末与光伏支架业务相关的存货金额无法判断、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存在重大疑虑等原因,预期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在2023年4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4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中未披露上述信息的原因,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结合年审机构的上述意见,说明公司此前披露的关于光伏支架销售业务不存在应扣除未扣除的判断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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