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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与7地市就2023年一 二季度地下水水位明显下降问题开展会商

发布时间:2023-09-27 17:00:37来源:

导读 “中国水利”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22日,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监督司主持会议,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流域),河南省周口...

“中国水利”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22日,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监督司主持会议,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汗淖尔流域),河南省周口市、商丘市、漯河市、南阳市、许昌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等7地市人民政府,就2023年第一、第二季度地下水水位明显下降问题开展会商。

会议强调,一要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7地市要进一步查找分析地下水管理工作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根源,做到对症下药。乌兰察布市要全面对照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察汗淖尔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察汗淖尔流域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梳理工作进展,查找现存问题,落实有关任务。周口市、商丘市、漯河市、南阳市、许昌市要全面审视辖区内各行业节水是否到位、取水工程布局是否合理、取用水监管是否到位、产业布局结构是否还有优化调整的空间;同时,加快相关水资源配置工程的实施进度,加快水源置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要进一步加快种植结构调整,尽快形成与水资源禀赋相匹配的农业种植结构和布局,加大节水力度,降低水资源消耗。

二要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抓住机遇,切实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要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有多少汤泡多少馍,根据水资源条件,合理规划城市、耕地、人口和产业,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抓住国家水网建设、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等机遇,统筹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

三要认真履行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监管。严格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7地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地下水保护治理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水位控制指标确定、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等工作任务,统筹好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形成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地下水监管要求,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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