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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受财物1065万余元,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原副院长张继勇一审获刑10年4个月

发布时间:2023-11-28 18:01:01来源:

导读 贵州高院官微消息,11月28日,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原副院长张继勇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继勇以...

贵州高院官微消息,11月28日,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原副院长张继勇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继勇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查扣在案的赃款及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0年,被告人张继勇利用担任遵义市红花岗区建设局局长,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遵义市规划局局长,遵义市委常委、遵义市新蒲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人员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土地置换、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65万余元。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继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张继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受贿赃款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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