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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依法对山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马玉星等3人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4-07-03 17:00:52来源:

导读 据最高检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山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马玉星(正厅级)、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戈(正厅级)...

据最高检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山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马玉星(正厅级)、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戈(正厅级)、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彭敏(副厅级)决定逮捕。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马玉星决定逮捕

山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马玉星(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马玉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戈决定逮捕

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戈(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戈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彭敏决定逮捕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彭敏(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彭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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