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综合快讯 > 正文

国家医保局:不适合按DRG/DIP标准支付的病例可申报特例单议

发布时间:2024-07-23 14:01:08来源:

导读 7月23日,据国家医保局消息,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

7月23日,据国家医保局消息,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用好特例单议机制。特例单议机制是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复杂危重病例充分治疗、支持新药新技术合理应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规范特例单议标准、申报程序、审核流程、结算办法,发挥好特例单议作用,解除医疗机构收治复杂危重病人的后顾之忧,确保愿接愿治、能接能治。对因住院时间长、医疗费用高、新药耗新技术使用、复杂危重症或多学科联合诊疗等不适合按DRG/DIP标准支付的病例医疗机构可自主申报特例单议,特例单议数量原则上为DRG出院总病例的5%或DIP出院总病例的5‰以内。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

标签:

上一篇
下一篇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