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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公布两起升放气球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9-25 21:01:01来源:

导读 国庆假期临近,旅游、促销、节庆等活动密集,各类升放气球活动增多,相关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加。为更好地履行气象主管机构升放气球安全监...

国庆假期临近,旅游、促销、节庆等活动密集,各类升放气球活动增多,相关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加。为更好地履行气象主管机构升放气球安全监管职责,近日,中国气象局公布两起升放气球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警示相关企业落实升放气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开展升放气球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案例一: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升放系留气球案

2022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气象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医院开业庆典活动升放6个系留气球,涉嫌未经许可擅自升放。经查,此次庆典活动的升放气球承办方为桂林某广告公司,该公司未办理升放系留气球活动审批,同时持有的升放气球资质证到期失效。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桂林市气象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处罚。

案例分析:《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规定了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的审批制度和具体要求。实施规定范围内的升放气球活动,应当经气象主管机构或飞行管制部门批准。升放气球资质证到期需要延续的,应当依法及时向气象主管机构提交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升放气球活动。

案例二:某公司升放气球活动现场无人值守案

2023年9月,浙江省东阳市气象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公司升放8个直径约为两米的系留气球,现场无专人值守。东阳市气象局会同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查明该公司未在升放气球活动现场安排专人值守。执法部门依法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同时根据《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和罚款处罚。

案例分析:升放气球现场应有专人值守是《升放气球管理办法》规定的安全升放要求,目的是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升放动态、意外脱离系留等突发状况。本案当事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给周边公共安全造成隐患。气象主管机构强化升放气球安全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发挥联合执法机制优势,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有效提升了行政监管质效。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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