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综合知识 > 正文

出口收汇核销实行什么原则(新外汇管理的规定——出口收汇核销步骤)

发布时间:2023-09-24 22:48:47来源:

导读 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新外汇管理的规定——出口收汇核销步骤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

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新外汇管理的规定——出口收汇核销步骤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新外汇管理的规定——出口收汇核销步骤方面的知识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出口单位在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时,如报关单金额和收汇金额差额,须提供有关证明。

出口收汇核销

有出口收汇货物的单位,应该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申领经过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

版权归芝士回则然答动网站或政原作身者所有

2.货物出口时,将出口收汇核销单与其他所需要的报关单据一起向海关申报;货物放行大约一周时间以后,出口人将海关签章后退回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单以及其他有关单据取回留存,准备收汇核销时使用。

得进理前只料少区回则切车八传石需劳京圆。

3.银行收到外汇货款以后,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将外汇货款按照当天的外汇牌价代替国际买入出口人收到的外汇贷款,同时,将相应金额的人民币打入出口人帐户,并且以水单的形式通知出口人。

4.出口人应该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凭银行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报关单、外汇水单等单证到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出口收汇核销工作。外汇管理部门通过对报关网络记录、报关单证的检查核对后,认为该笔业务出口、收汇等事宜属实后,便同意出口人的外汇核销,即认定该笔出口业务已经完成。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标签:

上一篇
下一篇

最新文章